English

居室照明的要求和灯具选择

1999-02-26 来源:生活时报 秘胜田 周哲 我有话说

室内照明在室内装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,起着控制整个室内空间气氛的作用。

起居室内照明在居住面积较小的家庭,起居室即是日常活动的场所又是会客室,照明宜采用光线柔和的半直接型照明的吊灯,这种吊灯在整个起居室顶部占据重要位置,把柔和的直射光向下扩散,部分投射到天棚上,使房间显得宽敞。除此之外,还可设置局部照明,如台灯、壁灯或立灯等,以其独特的照明方式丰富室内艺术气氛。一般来说桌面的照明应高些,看电视时要求室内光线变暗,但又不能把灯关闭,否则眼睛易产生疲劳。

卧室照明卧室是休息睡觉的房间,要求有较好的私密性。光线要求柔和,不应有刺眼光,以使人更容易进入睡眠状态。故照明方式可采取用间接或半间接式,照明安置在天棚中间。床头可装置壁灯或台灯,其照度不宜大,一般用25—40w灯泡即可。

厨房照明厨房内不仅有基本照明,还应有局部照明,如炉灶、切菜台面都应有简单、便于清洁的局部照明。

卫生间照明卫生间一般比较小,只在镜旁设置灯具就可以,若面积大还应装基本照明,可采用吸顶灯或壁灯。卫生间兼作沐浴,水汽大,所以灯具选择时应选防水、防汽的灯具。同时在安装时应考虑,人在卫生间里不应直接触到任何电器插座,以免遇水汽发生事故。

灯具的选择,首先应考虑室内的功能和整体造型,绝不能单纯从灯具本身造型出发,破坏了整体装饰效果。其次,选择灯具要简洁大方,不宜过分追求繁琐的装饰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